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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左芃﹞  


  昨天受不了腹腔疼痛,早早躺平了,沒想到隔了一晚,神奇的傑克爬滿屋頂。

  日前參加新北市的部落格大獎發了一篇
新北市的障礙自覺何時才能升格?」意外地迸出障礙的火花,當時志在為我初初萌芽的障礙自覺發發聲,完全沒料想到這有礙北縣升格形象的負面景觀,有可能會被第一關的資格審查攔截下來。直到「行無礙」的網友jiahungli幫我投書給縣長信箱,很快便得到了工務局的神奇回函﹝奇怪,我也投了,為何一直沒有得到回覆呀。﹞我才驚覺,送去「新北市部落格大獎」的線上報名表一直沒有出現在審核通過的參賽名單中,疑心生暗鬼是人之常情嘛,雖然我一開始就抱持著志在參加,但總不能連發聲機會都沒有就被資格審查給做掉吧?

  於是我首發動作-打電話給時報資訊的承辦人員,在未表明身份的情況下證實的確有資格審查這件事,雖然活動辦法裡並沒有明訂何種情況會被資格審查擋住,不過電話另一頭給我的答覆是諸如廣告啦、特別是不入流的廣告,或是惡意的搗亂啦,至於惡意的標準就應該是承辦人員的自由心證了。掛了電話我心裡頭直犯嘀咕,這..這..該不會成為言論自由的自動閥吧?

  等我看到了貼在行無礙上的「神奇回函」後,更覺不妙。「神奇回函」是這麼寫的:


單位名稱:工務局
回覆日期:98/11/03 09:18
臺端您好:  臺端陳情「請照顧弱勢族群,不要讓輪椅使用者寸步難行」乙案,依汐止市公所96年3月22日核定發佈之「臺北縣汐止市立綜合運動場管理要點」,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該運動場係作「教育、訓練、比賽、測驗、觀賞、休閒等目的舉辦之社教、文化、育樂、體育活動」使用,另第十二條規定「嚴禁汽、機車、自行車、輪椅及娃娃車、溜冰鞋、滑板、直排輪及非田徑釘鞋、寵物進入,並禁止棒、壘球入場內打球」,汐止市公所民政課表示汐止市立綜合運動場(非屬公園)主要包含田徑場與足球場,係供一般民眾運動使用,故不建議身障人士與寵物進入,以維運動民眾與身障人士之安全。感謝臺端建議,對於您抽空關心縣務發展上網留言,一併在此予以感謝,耑此!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一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779 正本: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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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務局的回函不看還好,看了之後內心淌血,歷史血的教訓活生生再度發生在台灣身障者的身上,難不成輪椅上街頭﹝尤其人行道寸步難行﹞有危險,就通通不准輪椅出門,輪椅族會危害「一般運動民眾」,所以一般民眾可以留在運動場內,坐輪椅的人就得跟寵物通通禁止入內?這是甚麼邏輯?這些官大人、設計者以及為民服務的公僕們,心中對坐輪椅的人究竟有何種想像?這不是先入為主的歧視是甚麼?

  神奇的事接二連三發生,這封神奇的回函意外的迸出了關心障礙人士更多的障礙自覺,身障者難道甘於如此受辱而沒有一點點的作為嗎,即使是外縣市的身障者難道可以自外於這般迂腐與霸凌的欺障意識嗎?這難道不是現階段整體台灣工務系統慣有的思維?

  這件事難道就此畫下句點?﹝請看後續報導﹞

  不過值得安慰的是,還有一件神奇的事發生在我的身上,那就是一早接到時報資訊承辦人員的電話,他們遺失了我的報名資料,要我重新線上報名,我等了快要一個禮拜的資格審查,今早一通電話後就通過了。
  http://www.blogaward.tpc.gov.tw/sign.aspx?page=11

  神奇嗎,言論自由萬歲!感覺台北縣的障礙自覺又稍稍跨出了一步。

  附帶一則與身障者踩街活動:2009國際身障日—藝術踩街嘉年華 

  邀請大家一起來為台灣的障礙自覺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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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elyn123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