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嘟嘟房停車受辱問題,以及相關後續的回應,我稍做整理如下....

  

  我想再一次重申的是,身障者的權益是攸關眾人之事,是回應一個朝向自由民主社會人人平權的基本素養與基本態度,過去我們對於這種基本素養與基本態度,都訴諸於個人的私領域的愛心,碰到有愛心的人算我幸運,碰到沒有愛心的人,算我倒楣,不能強求。但是這種委屈求全的日子應該要隨著台灣的民主化漸漸轉化,不只是身障者,凡是有民主自覺、有自由自覺的人都應該起而監督政府,爭取這個屬於每個人的權益,越早覺醒,越多人受惠。

  因為我們再也無法回到從前,那種把有病在身的病人都關在醫院或關在家中不見天日的舊時代,我們再也不能空喊「生命教育」卻眼睜睜任憑這個社會、這個政府或缺乏自覺的人,將這些因疾病或意外造成行動不便的人,當成貨品堆積在倉庫等待銷毀....,既然他們也是生命的一環,就該在生命終了之前,享有與一般人一樣食衣住行育樂最基本的自由.....而政府再也沒有理由推託原本應該有的公共建設依舊將身障者、娃娃車、老人....等的權益,屏除在外,卻將這些該有的建設轉嫁於個人或志工的愛心,讓公共建設與基本的通用設計的缺乏一直以有愛心的志工做為掩護,讓有心走出家門的身障者、娃娃車、老人....年復一年的枯等,枯等哪一天可以脫離像貨物一樣被搬運、被對待的命運。



一.中山區嘟嘟房行天宮站停車場(松江路371號B1)邱組長來電

邱組長表示歉意時提及該停車場管理人員早有辭意,情緒狀態較難掌控。為此深感抱歉。


二.中廣致電嘟嘟房

致中興電工公司 陳暐琳 先生 邱建淵 先生

(6)日 貴公司停管人員因言詞表達不善,致遭停車人員投訴(如附件檔),本公司謹再度籲請 貴公司務必加強停管人員教育訓練及工作態度,對有機障同胞停車時,貴公司應建立協助機制,善盡企業責任、維護優良形象;日後若再發生類似問題時,本公司將終止與 貴公司租約,特此函知。

中廣公司  蘇國生  敬啟99.7.6 17:15



三.嘟嘟房答覆中廣


蘇組長您好:

對此客訴事件個人在此致上歉意!該管理員本公司將依規定開除,組長部份也將做調整,本公司另將派員慰問客戶鄧小姐,希望將不良影響降到最低!對於 貴公司之來賓,已特別交代場站人員務必具備禮貌.最後個人還是在此深深致上歉意!對不起!

 暐琳 

 


四.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回函

   
  停車管理工程處
  2010/7/13
  99.07.13北市停營字第09934400300號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鄧女士您好:
您致市長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特別交待本處向您說明辦理情形。
有關您反映中山區嘟嘟房行天宮站停車場(松江路371B1)場內指引標誌不良,停車場管理人員歧視身心障礙者一案本處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反映事項經本處與該公司聯繫表示,對此種員工非常痛心並於9975日已予免職,您所受屈辱的心情該公司感同身受並亦致電向您表達歉意。值此政府與民間團體大力促進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經濟、文化活動之際,嘟嘟房公司無疑是管理欠佳對其商譽形象更是有極大改善空間,本處基於停車場管理主管機關立場責無旁貸,除了函請該大廈管理委員會於地下室停車場加強設置一般無障礙設施的標誌,以方便地下室停車場與各層樓間聯通,增進並強化提供對身心障礙朋友無障礙空間。本處對於該公司將予以嚴密及持續監督,以遏止再有類似服務行徑。
(二)另有關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乙節,查嘟嘟房行天宮站停車場(松江路371B1)登記停車位數量:小型車44格,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1項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依據上開規定嘟嘟房行天宮站停車場,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本處於99712日派員查察現場繪設2格身心障礙車格位,尚無佔用身心障礙車情事,惟本處亦請該公司嚴格管控身心障礙停車位之使用,勿讓他人隨便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同時若有發現身心障礙專用車牌車輛,應予以禮讓、尊重,讓「身心障礙車格位」能落實照顧到每一位身心障礙同胞。本處並予以列為加強查察對象。
(二)感謝您於百忙中提供的寶貴意見,謹再次向您致歉,同時也感謝您的賜教讓我們有改進及成長的空間,更期望我們的答覆,能獲得您的諒解,未來仍請不吝指教,您如仍有其他疑義,歡迎您電洽承辦人張武龍(電話:275906666335),當再進一步向您詳細說明,謝謝您。
謹祝您 平安順心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張哲揚敬上
中華民國9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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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以上的回覆內容感到滿意的話,別忘了填寫滿意度問卷給工作同仁一些鼓勵與肯定,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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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請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30~17:30撥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1070,外縣市請撥服務電話
2720-8889分機1070,向客服人員反應,以便在第一時間協助您處理。
3.非上班時間可以將問題與方便的聯絡方式(電話或手機、時間)電子郵寄到
masysop@mail.taipei.gov.tw,服務人員會主動與您連絡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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